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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9-02-18 03:20:24  来源:本站整理

北京面向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者降低房屋税率

  此前一般按照5%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 2019年起面向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者——

  北京个人出租房屋税率降至2.5%

 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12366北京税务热线证实,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,改按2.5%征收。此前,北京个人出租住房一般是按照5%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。目前,城六区部分街道代开个人出租房屋发票服务点,已贴出了新的告示,提示市民可以按照新的2.5%租房税率来缴税。

  据12366北京税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,新规定是月租金收入(不含税)在10万元以下的,按照2.5%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;而月租金收入(不含税)在10万元以上的,按照4%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。

  基于大多数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下,以每月8000元的租金收入为例:

  过去个人出租住房可按5%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,每月应缴纳的税款为400元,若按照新政,按2.5%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,承担的税款为8000乘以2.5%,为200元。相当于每月可节省200元的纳税金额。

  另外,对于个人出租商办等非住房,这次税率并未调整。在选择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的情况下,两档综合征收率保持不变,而在适用综合征收率的月租金收入临界点上较前有所变化。营改增后,计算税金的月租金临界点为31500元。即月租金在31500元(含)以下的适用7%的综合征收率,月租金在31500元以上的适用12%的综合征收率。

  据了解,这项政策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。按照法律规定,个人出租房屋在收到租金收入时就要缴税并代开发票,也就是用收到租金款项的时间来界定是否按照新政策执行。

  过去几个月,“租房税”被广泛关注,特别是个税抵扣中需要填写业主信息环节。很多租客被房东要求不得申报租房抵税内容。部分房东认为,租客抵扣200元的税款,房东就要多交近500元的税款,很不划算。

  业内分析

  引导纳税是长期过程

  北京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征税大幅下调,无疑将惠及广大房东与租客。有业内人士分析称,北京租房减税新政有利于缓和房东与租客之间在“缴税”问题上的紧张态势。

  那么,租房税减半对北京租赁市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?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,从法律角度看,房东出租房屋应该交税,但在约定俗成的当下市场,交税比例非常低,不足全国市场的1%。北京等城市租赁交税的比例也非常低。市民在房屋租赁市场中还没有养成纳税的习惯。这种情况下,引导纳税应该是长期过程。

  张大伟认为,减税对市场来说肯定有好处,降低了纳税人群负担,也有利于逐渐培养纳税习惯。从之前的政策与新升级的政策看,租赁市场话语权掌握在业主手中,这种情况下,制定政策必须要考虑到相对弱势群体。这个改变也的确是考虑了市场实际情况。但在当下市场的租赁交易中,由于纳税的比例太小,租赁税的减少对市场的影响不大。

  针对目前房屋租赁市场的情况,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认为,在目前国内的租赁市场上,房东纳税的比例还比较小,对个人房源出租监管存在漏洞,征收税款的难度也较大,还需要建立和健全租金个税缴纳的监管制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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